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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为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健康顺利地进行,按照“控制总量,优化结构,提高质量,发挥作用”的新要求,有领导、有计划地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,现将报送2013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列入发展计划人员的基本条件
1、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。
2、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3、思想政治素质和群众基础好,学习、工作等各方面进步明显,成绩突出。
二、制定发展计划应注意的事项
1、要实事求是,从实际情况出发,根据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的数量和成熟程度,合理确定发展计划名单,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。
2、从宏观上把握发展数量,每年的发展人数和比例应大致均衡。
3、要把发展党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,合理安排进度,做到均衡发展,避免大起大落扎堆现象。上半年发展计划5月底前完成,下半年发展计划11月底前完成。
三、报送发展计划的有关要求
1、
3
月
20
日
前报送上半年发展计划,
9
月
30
日
前报送下半年发展计划。
2、以书面(A4纸)报党委组织部。
3、校党委将按照经审核同意后的发展计划人员名单审批接收新党员。
附件:1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员发展计划表
2、2013年度计划发展入党人员登记表
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组织部
2013
年2
月26
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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